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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项目 |
雷电灾害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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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单位、个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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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分类 |
综合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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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义乌市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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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国务院令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31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21条第1款、《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3号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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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防雷装置登记表; 2、防雷施工监督委托书; 3、总平面图、地形图; 4、建筑设计总说明; 5、立面图(正、背、侧面); 6、全套建筑物电施设计图纸; 7、电气设备及信息系统电涌保护器布置设计图(无此项的不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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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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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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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气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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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科室 |
义乌市防雷设施检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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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9-85570086、0579-85524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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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按建筑面积每平主米0.2元收取(一、二类建构筑物加30%,每项不足300元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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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义发改费[200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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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定防雷类别—勘察检测防雷设计图纸—审核设计修改手续、施工监督委托手续—收取防雷监督检测费—发放防雷设计审核书正、副本—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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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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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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