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  信息公开  | 相关法规  | 办事指南  | 气象信息  | 气象科技  | 气象科普  | 气象多媒体  |
○当前位置:气象局 > 办事指南 > 办事流程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审核
qxj.yiwu.gov.cn  2008年05月22日  来源:
〖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打印〗〖关闭〗

行政审批项目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审核

办事对象

单位、个人等

办事分类

综合其他

实施机关

义乌市气象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34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24条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气候可行性论证申请表;
2、项目规划、设计或建设方案;
3、提供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专业技术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4、具备气象可行性论证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提供的气象可行性论证报告;
5、气象可行性论证所使用的气象资料合法证明。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气象窗口

受理科室

气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9-85570086  0579-8552092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表格下载

 

备注

                 


CopyRight(C) 版权所有 义乌市气象局
义乌市气象局主办 义乌市党政机关信息管理中心承办
建议IE5.5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